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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否重新分割?离婚前数次取现的能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

 韦俊律师,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要求重新分割吗?

  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通常是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有些人有私房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私下里收藏,等到离婚时也没有拿出来,但是离婚后拿来用时被发现。那么,另一方便会要求重新分割,但得确定是否有权利再次分割。

  首先,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要先确定是否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按规定,以下情形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个人的婚前财产;

  2、个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个人按遗嘱或赠与合同获得的确定为个人的财产;

  4、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财产。

  所以,私房钱属于以上规定范围内的,应该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后被发现的,不能再次分割。

  其次,如果私房钱不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要进行分割。

  并且,这笔私房钱在离婚时被发现了的,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但是双方离婚后才发现有隐藏的私房钱,另一方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下,可以去法院起诉。

  最后,一般人以为个人的私房钱归于个人,特别是离婚后,但是忽视财产的认定。不过,有些人的财产的确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但另一方不同意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争议较大的,要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并且,有必要的话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离婚前一方多次取现用于个人,可以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知道,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的,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有些人为争取更多财产,在离婚前多次取现用于个人。那么,如果该行为能够认定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首先,按规定,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所以,一旦确定对方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将要承担被少分或不分财产的后果。

  其次,转移财产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1、对方主观上有规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

  2、对方短期没有大额用钱的必要;

  3、对方无法证明取现的合理去向。

  所以,行为人离婚前频繁取现,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的,那么即可以认定对方是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及时去法院请求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并且,在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先前有该行为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不管受害人是在什么时候意识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去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若是依靠自身难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处理,以争取更大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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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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