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财产分割
文章列表
婚前的财产协议范本 婚前财产哪年颁布的

  韦俊律师,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婚前的财产协议范本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篇文章。我们也了解清楚了婚前的财产协议范本格式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财产协议书应该交代清楚财产有哪一些,以及其他相关的约定。

婚前财产哪年颁布的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当中,我们国家颁布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来限制或者是维护人们的行为。对于这些准则的颁布时间你是否有具体的了解呢接下来就和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婚前财产哪年颁布的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婚前财产哪年颁布的

  婚前财产归婚前拥有的一方所有,是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该法是在1980年《婚姻法》的基础上,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的。也就是说,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是2001年4月28日规定的。

  二、婚姻法的法律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制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其名称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规定;,不涉及其他事项。

  三、什么是婚前财产

  如果在结婚之前买了房子,还要公证成为婚前的个人财产呢,但是买房上的日期是不是只早与结婚日期就无需公证为婚前财产了,因为本来就属于个人的.比如个人的存折上面的存钱的日期只要早于结婚的日期是不是就无需再去做公证,就法律认定的人个财产了。

  通过学校的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婚前财产哪年颁布的根据我国法律的颁布情况。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是在2001年4月28日规定的。
来源: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Tags: 婚前的财产协议范本,婚前财产哪年颁布的


韦俊——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18977771300

扫描二维码

掌上律师解烦恼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南宁婚姻家庭纠纷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97777130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